
使用說明
1、適用范圍:本合同適用于乘客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日常維護保養。
2、維保單位: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從事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
3、日常維護保養:對電梯進行的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日常維護或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只限于不會改變任何安全性能參數的調整。
4、清包:不提供任何電梯零部件。
5、半包:免費提供部分電梯零部件。
6、大包:免費提供大多數電梯零部件(電梯:曳引機、曳引鋼絲繩、轎廂裝飾除外;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扶手帶、電機、控制柜主板除外)。
7、全包:免費更換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零部件,但不含電梯轎廂內的裝修,外圍設備(如空調、監控等)、電梯進水、地震等不可抗力所產生的費用。
8、電梯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管理的電梯在運行期間造成乘客的人身傷亡和/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本合同所指的被保險人,至少包括電梯使用單位和電梯維保單位。
廣州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半包合同
使用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廣州屋帝電梯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見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應當按照《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09)的規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項目,并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電梯責任保險
(一)甲方委托乙方購買電梯使用管理責任保險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涵蓋使用管理責任和維保責任的電梯責任保險,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賠償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保費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后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范》(GB/T18775)、《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 7588)和《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 16899)的相關規定。
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以下空白 。
第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約,在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電梯品牌 | 型號規格 | 層/站/門 | 臺數 | 單價(元/臺/月) | 合計年度金額(元/年) |
東芝 | |||||
一年合計:(大寫) |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每月維保前10日內支付保養費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帳號。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全包。
電梯半包合同免費提供200元以下物料清單(清單詳見附件一)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
搶修服務時間:提供24小時緊急服務
第九條 駐場:乙方(是 √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駐場費用應當已經包含在日常維護保養費中)。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二)義務
1、應當對每臺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并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復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說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說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廣州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并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為電梯安全管理員,負責電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4)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證,并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在 兩 小時內抵達現場進行處理;發生電梯困人故障時,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抵達現場實施救援。
3、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保障設備整機及零部件完整無損。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并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終止后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
(四)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復驗費用。
(五)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臺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協議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并保存。
(三)本合同不承擔項目:1.電梯設備附屬裝置(如井道、井道工字鋼、井道燈、井底梯、安全門、安全網、機房電源等)的一切保養維修、更換、更改工程。2.各種因政府指令或其它要求而修改、更換、加裝的工程。3.因不可抗力(包括水災、火災、地震等其它意外災難)或人為損壞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換工程。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向技術監督局辦理報檢、排期、繳費、代領、代送檢測資料及領取《安全檢驗合格》等服務(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并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執 二 份,乙方執 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廣州越秀區寺右一馬路18號1608D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510600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87399859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五羊支行
帳號 帳號: 360206470920063284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梯維護保養明細表
使用登記證號 | 注冊代碼 | 梯號 | 電梯出廠編號或自編號 | 電梯品牌/規格型號 | 電梯:層/站/門 | 運行地點 |
附件(一)
電梯半包合同免費提供200元以下物料清單
序號 | 物資名稱 | 圖號 | 型號 | 單價(元) |
1 | 門電機碳刷 | 8.86 | ||
2 | 電匙 | 9.08 | ||
3 | 門靴 | 33226060-A | 9.74 | |
4 | 機械匙 | 三角 | 10.97 | |
5 | 紅色指示燈 | JXDN3-380V | 11.69 | |
6 | 門鎖開關盒蓋 | ZS2用 | 12.4 | |
7 | 按鈕(上部罩) | LA3 | 14.17 | |
8 | 微動開關 | LXW5-11M | 19.84 | |
9 | 微動開關 | LX31-3 | 28.34 | |
10 | 按鈕(BM開關) | LA3 | 30.11 | |
11 | 繩頭彈簧 | 12×60×130 | 33.29 | |
12 | 三角鎖膽 | 34.79 | ||
13 | 撥動開關 | 32158622-A | 35.42 | |
14 | 穩壓管 | W7824C | 38.96 | |
15 | 電阻 | 32006811-Q | 140W 1KΩ | 40.73 |
16 | 對重導靴 | 13K | 44.28 | |
17 | 急停開關 | ALEPB22 | 47.82 | |
18 | 按鈕 | SL-TCB | 47.82 | |
19 | 按鈕 | 22000299-A | 53.13 | |
20 | 層門開關 | 58.44 | ||
21 | 門鎖觸頭 | 70.84 | ||
22 | 門鎖開關 | ZS2 | 76.15 | |
23 | 限速開關 | 32113326 | 83.24 | |
24 | 限位開關 | LX21 | 93.56 | |
25 | 繼電器 | TMS-48V | 97.41 | |
26 | 電子開關 | FTS | 118.66 | |
27 | 對重導靴 | 5K | 123.97 | |
28 | 繼電器 | LY4 AC220V | 134.47 | |
29 | 限位開關(手動復位) | LX12(帶電纜) | 145.22 | |
30 | 繼電器 | TGS-1 | 162.93 | |
31 | 塑料外如喚箱面析 | 169.45 | ||
32 | 滑輪組件 | 32167831-A | 轎門 | 188.61 |